关于开展2022年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4-25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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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07〕14号)《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31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字〔2022〕19号)要求,开展2022年“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的评选范围为北京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上业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鼓励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以及老字号工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积极申报。已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不再重复参选。

2022年评选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不超过100名。

二、评选条件

参选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长期在技能岗位工作,近5年来(2017年以来)取得的技能成果和业绩贡献突出,在国内或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享有较高声誉,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的评选:

(一)技术技能高超,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成绩突出,并在本市或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

(二)在本职业(工种)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同行业较高的生产、销售记录。

(三)在编制技术工艺标准、开发工艺或工作方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上,发扬团队精神,悉心传授技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方式和程序

评选可由单位推荐、专家推荐或个人自荐,采取归口推荐、市级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京单位)、专家推荐或个人自荐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负责所属基层单位推荐选拔工作;市工商联、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分别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和个体私营企业推荐选拔工作。各归口单位要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对推荐人选情况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归口单位推荐人选材料后,组建市评审委员会和专业评审组,对推荐人员进行初审和综合评审,确定拟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

(三)拟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请市政府批准。

四、享受待遇

(一)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每人一次性特殊津贴3万元人民币。

(二)符合条件人员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评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包括

1.《2022年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按填表说明准确填写、贴好照片、盖章后,需提交纸质版1份、电子版word格式1份;照片需提交jpg格式二寸免冠正装数码照片1张(蓝色背景,平光拍摄,图片清晰)。

2.《2022年推荐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栏表》)(附件2);《一栏表》由归口单位按照排序填写推荐人选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一览表》需提交纸质版1份、电子版Word格式1份。

3.参评人员的业绩、成果等支撑材料。包括参评人员的职业资格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的复印件;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获取专利情况、发表论文和著作情况;所获省部级以上荣誉,国家级、市级、行业技能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黑白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晰,装订简单,不得过度装帧和修饰。申报材料(包括有关信息、事迹材料、支撑材料等)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报送。申报表格请登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事迹材料和信息,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对申请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推荐单位弄虚作假或未尽到审核责任的,取消涉及人员申报资格,并暂停该单位下一届申报资格。

六、报送时间与方式

昌平区企事业单位在申报推荐工作中,要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防控,提交材料以网上传送和邮寄为主。请务必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人力社保局

纸质材料报送: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号人力社保局408室)

电子材料报送:ZHIYNLJSK@bjchp.gov.cn

联系人:赵晓蒙     联系电话:69707005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1.附件1:2022年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doc查看

2.附件2:2022年推荐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doc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