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2021-06-301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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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成果的主要提供者,也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力量

    加强政策支持,降低成果转移转化成本

    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离不开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保障。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流程,允许高校及其资产管理公司对委托或划拨的科技成果进行作价投资,扩大高校自主审批权。二是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金保障。加大对高校科研经费的总体投入力度,建立竞争与稳定相结合的高校科研经费投入模式,并不断加大稳定性经费支持比例,积极探索基于绩效评价的稳定性经费分配方式。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风险投资的风险防范、信息披露和监管系统,逐步实现风险投资、银行、证券市场的一体化。三是加快形成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协同保障。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建设,探索形成跨领域、跨部门的政策联席制度。统筹科技政策与国资、纪检、财税、金融审计等政策资源之间的协调,形成目标一致、协作高效的政策合力。

    强化“源头供给”,夯实成果转移转化基础

    高水平、适应市场需求的科研成果,是成功实现转移转化的前提和基础。要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将“双一流”建设与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重大项目为先导,开展前瞻性、颠覆性、战略性基础研究,聚焦“卡脖子”技术,培育重大原创性成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引导校企结成协同创新联盟或联合创新共同体,通过“揭榜挂帅”“定向委培”等方式,开展科技创新重大项目联合攻关,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的精准对接,形成融合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为一体的全过程产学研深度融合生态圈。建立完善市场导向机制,高校科研项目要坚持市场需求和产业导向,围绕行业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创新,配置创新要素,实现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创新主体高度协同和研发活动全流程一体化。

    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成果转移转化动力

    有效的激励机制是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抓手。要大力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持续优化科研人才分类评价方式,加大成果转化绩效在考核奖励、职称评定、岗位管理等方面的权重,突出科研评价质量为先导向,引导评价工作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服务贡献度。全面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切实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

    畅通供需渠道,促进研用高效衔接

    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高效衔接,才能实现科技成果的有效转移转化。一是线上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整合京津冀科技创新资源,形成基于“互联网+”的线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集成资源库,实现成果信息社会共享。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检索、挖掘等增值服务,打造线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交流共享平台。二是线下建设孵化载体。依托高校学科优势,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促进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联盟等创新平台,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等平台载体建设,形成各具特色、梯次衔接的新型孵化载体。三是活动组织常态化。利用线上平台和线下载体,常态化组织科技成果发布、拍卖、交易、展览展示等活动,持续做好高校创新成果推介工作,促进人才、信息、成果、项目等创新要素汇聚和对接,实现科技成果供给与需求的高效衔接。

    完善转移转化服务,提高成果转移转化效率

    不断提升各环节服务质量和水平,是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的必然要求。要培育壮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队伍。加强人才引育机制建设,通过市场化手段组建由科研人员、技术经纪人、财务专家等组成的职业技术经理人队伍,围绕高校优势学科提供一站式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组建“专职+兼职”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梯队,调动多方力量联动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机构建设,对高校现有的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优化升级,完善功能设置,强化专业化服务,使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


(来源:河北日报,作者单位:石家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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